林前5:1-5「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.這樣的淫亂、連外邦人中也沒有、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。你們還是自高自大、並不哀痛、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。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、心卻在你們那裡、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、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、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、我的心也同在、奉我們主耶穌的名、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、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、敗壞他的肉體、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。」
通常我們人碰到"罪"的時候,最普遍的方式,就是逃避。在創世記當中,當夏娃和亞當吃了不可吃的果子之後,亞當選擇的辦法,就是躲起來。所以神才會問,亞當,你在哪裏?不是神找不到他,而是神在告訴亞當,罪用"躲"的方式,是躲不開的。只有面對,改過,才是正確的方式。
弟兄姐妹,想想看我們是不是這樣?我們通常對罪的態度,就是逃避,或者根本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罪。從聖經中的教導,對一個基督徒來說,不是只有殺人放火才是罪,違背了神的心意,沒有按照神的心意去做,就是罪。而我們對罪的態度,就是逃避它,或是裝作不知道。像我們在聖餐的時候,我常常會在分聖餐的時候,請弟兄姐妹想想過去這一個月,有沒有什麼不合神心意的地方,可以禱告,求耶穌的寶血再一次洗淨我們。你看,這是一件多簡單的事。但我發現對我們來說,要找到自己的罪,這是一件多難的事。我看很多人根本不想,只是在"等待",有的人根本想不出自己有什麼罪,在那拼命的想,卻想不出。
其實教會常常也是這樣,教會中很少對付罪的問題。像今天的經文,哥林多教會有人跟繼母發生了淫亂的事,但是由保羅出面來管了,為什麼?因為教會沒有管,教會為什麼不管?很多時候,我們在意的事情,不是罪的問題。我們比較在意的,是如果我們講,我們會跟當事人關係不好,我們在意的,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但是我們不在乎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,是不是這樣?但是保羅不同意這樣,在第五節:「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、敗壞他的肉體、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。」保羅在意的,是這個弟兄(姊妹),在最後,還是不是可以得救。所以他在意的,不是為了怕破壞關係,而不去說。而是為了這個人的得救,要去說。如果罪是很明顯,保羅是一個很直,而且很率真的人,在他的觀念中,沒有什麼比得救更重要的事。其實耶穌不也是這樣嗎?
弟兄姐妹,讓我們對我們的心態能有一些調整,讓我們學習,按照神的心意去作事,不要犯罪。讓我們對罪敏感,而耶穌的寶血可以再一次赦免我們的罪。另外,我們要提醒我們周圍的人,不要做不合神心意的事,合神心意,應該比關係破裂重要吧。而且如果他也很謙卑,知道其實你是真的關心他,在救他,你們的關係應該會更好的,不是嗎?
(2013-03-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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